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如何
杭州拱墅律师事务所
2025-05-29
法律分析:
(1)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对人善意时,担保合同有效。这里的善意是指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不知情或不应知情。
(2)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通常无效。公司未作决议,债权人仅以担保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为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会支持。
(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并披露,未按规定操作,相对人不构成善意,担保合同无效。
(4)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提醒:公司进行担保时要严格按章程和规定进行决议,债权人要审查担保程序是否合规。不同公司担保情形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应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议,避免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情况发生。
(二)相对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要审查公司是否有相关决议,判断自己是否为善意相对人,对于上市公司担保,要关注其是否依规决议并披露。
(三)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确保担保合同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按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担保,相对人善意,担保合同有效。善意指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越权。
2.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通常无效。无公司决议,仅因法定代表人签字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支持。
3.上市公司担保须经决议并披露,否则相对人非善意,合同无效。为股东或实控人关联担保,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合同可能无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对外担保效力需区分不同情形判断,符合章程规定且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越权且相对人非善意、公司未决议、上市公司未依规、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情形下,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效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担保,且相对人是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这里的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而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通常无效。公司未作决议,仅以担保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为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予支持。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并披露,未依规进行,相对人不构成善意,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担保合同也可能无效。在涉及公司对外担保事务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要区分不同情形判断。在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相对人善意时,担保合同有效,善意指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且相对人非善意,或公司未决议仅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张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一般无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决议并披露,未依规进行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公司应完善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按章程规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议。
2.相对人在接受担保时,要审查公司决议,核实自身是否构成善意。
3.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担保事项合规。
(1)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对人善意时,担保合同有效。这里的善意是指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不知情或不应知情。
(2)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通常无效。公司未作决议,债权人仅以担保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为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会支持。
(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并披露,未按规定操作,相对人不构成善意,担保合同无效。
(4)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提醒:公司进行担保时要严格按章程和规定进行决议,债权人要审查担保程序是否合规。不同公司担保情形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应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议,避免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情况发生。
(二)相对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要审查公司是否有相关决议,判断自己是否为善意相对人,对于上市公司担保,要关注其是否依规决议并披露。
(三)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确保担保合同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按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担保,相对人善意,担保合同有效。善意指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越权。
2.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通常无效。无公司决议,仅因法定代表人签字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支持。
3.上市公司担保须经决议并披露,否则相对人非善意,合同无效。为股东或实控人关联担保,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合同可能无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对外担保效力需区分不同情形判断,符合章程规定且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越权且相对人非善意、公司未决议、上市公司未依规、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情形下,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效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担保,且相对人是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这里的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而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通常无效。公司未作决议,仅以担保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为主张合同有效,法院不予支持。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并披露,未依规进行,相对人不构成善意,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担保合同也可能无效。在涉及公司对外担保事务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要区分不同情形判断。在公司按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相对人善意时,担保合同有效,善意指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且相对人非善意,或公司未决议仅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张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一般无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决议并披露,未依规进行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公司应完善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按章程规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议。
2.相对人在接受担保时,要审查公司决议,核实自身是否构成善意。
3.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担保事项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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